
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中国政府设立的纪念日,以国家公祭的方式,祭奠在南京大屠杀中死亡的30多万同胞。
2014年12月13日,中国共产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出席首个国家公祭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公祭日上讲到:南京大屠杀惨案铁证如山、不容篡改。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而不是要延续仇恨。中国人民要庄严昭告国际社会:今天的中国,是世界和平的坚决倡导者和有力捍卫者,中国人民将坚定不移维护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愿同各国人民真诚团结起来,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世界而携手努力。
历史背景
南京大屠杀(英语:Nanjing Massacre, Rape of Nanjing)是中国抗日战争初期侵华日军在当时的中国南京犯下的大规模屠杀、强奸以及纵火、抢劫等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日军暴行的高潮从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开始持续了6周,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开始好转。
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有关判决和调查,在大屠杀中有20万以上乃至30万以上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杀害,约2万中国妇女遭日军奸淫,南京城的三分之一被日军纵火烧毁,财产损失不计其数。
在中国,自1947年南京军事法庭审判以来,普遍认为约有30万人在大屠杀中遇难。
设立过程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根据国务院批复,自2014年起,每年12月13日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主会场下半旗。
为二战历史确定国家纪念日和设立国家公祭日早已成为国际惯例。二战后,相关国家每年都会定期在诸如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美国珍珠港事件纪念馆等举行国家纪念与公祭活动。中国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也是参考国际上一系列的做法。
目的意义
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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