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纪委通报了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其中就有我熟悉的校友。不到五十岁,就已经晋升为三级高级警长,是单位的骨干,是家人的骄傲,是同仁的榜样,但都在那一脚油门之下戛然而止了。因为醉驾,他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酒驾入刑,判刑双开,这些道理大家都懂,单位平时的教育也不谓不多,可以说是逢会必讲,逢节必说,而且还常会有相关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学习、交流剖析,但为什么到自己身上时,就不能把持住底线,踩下那脚刹车呢?
痛心的教训历历在目,大家都在反思其中的原由,希望能找到解决困境的钥匙。我思考再三,觉得有几点是要把握的。
一是净化酒桌文化。聚会本是把盏言欢、交流情感、融洽关系的好场合,酒到微熏为上佳,大家都要有意识地控制酒席的时长,适时结束宴会。虽然现在酒桌上劝酒、灌酒的现象少了,但喝酒的时间拖得越长,必然导致喝酒过量,醉倒了就容易滋生意外之事。
二是喝酒不要开车。参加聚会尽可能不要开车前往,打个的花不了几块钱。车子不在身边,就不会有酒驾的隐患。叫代驾回家,代驾走了,自己又开出来被查获的案件不是个别。酒喝多了,行为根本不受控制,就如当事人说的:就像鬼上身一样,鬼使神差就启动车子了。
三是带上“监督岗”。聚会时带上家人,也能让自己在喝酒时有所控制,别人也不好意思在你家人面前过多的劝酒、斗酒,家人还会在你喝到七七八八的时候适时扯扯袖子,就是稍微喝多了些,也有家人把你安全带回家,至少不会让你再去碰车子了。
四是远离酒局聚会。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夜路走多了,总会碰上鬼的。杜绝酒驾醉驾,从根本上讲只能远离酒局,推辞不必要的应酬。将聚会改成喝茶、喝咖啡等新的社交方式。真有酒瘾的,就在家里自己小酌几杯为好。
临近春节,在这个中国人大团圆的隆重节日里,酒桌是少不了的。无论你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别让一杯酒成千古恨,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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