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来上班时,我在站点等班车。一辆轿车突然一个刹车停在我面前,我歪头朝驾驶座看了一眼,是位五十多岁的男人,并不认识,我也就没挪步了。“是到十里坪吧?去就快上车。”驾驶员朝我吼了一声,还有点发急的意思。我赶忙坐上了他的副驾驶座。
在一路上聊天中,才知道他是我同一小区的,平时没注意看到过,但穿着制服在这个站点等车的,以为是同一个单位的同事。其他我们是相邻的两个单位,许多同事之间都是亲朋好友。他是把我当成了他单位的同事,虽然并不认识,但觉得是顺路的,车上也有空位,就吆喝着一起上路了。
我不爱开车,习惯于坐班车上下班,觉得省事。现在路上的车子多,上下班时段更是行车难,精神要高度集中,很费神。而坐班车有专职司机,行车稳速度快,且车上还可以打个盹休息一下。坐习惯班车了,让我开私家车上下班都不愿意。
因此,上下班途中坐同事的顺路车也是常有遇到的。
不过,除非是没有赶上班车,我一般不太愿意麻烦同事,让他们带自己上下班。一来,两个人不完全顺路的话,他们就要为你绕点路,上下班高峰期,平时一脚油门的路程,来回很耽搁他们的时间的。二来,约定了和某人同车,相互之间就有了羁绊,你临时有了变化,会影响到他人的出行计划。三来,如果是经常坐某人的车子,经济上总要相应补偿些,对方又不好意思要,彼此会有些尴尬。
有些同事在交流中谈起这个话题,经济上的问题倒不太在意,多一个人同车费不了油钱,有个伴开车还不孤单,只是担心自己有个变化时,临时让他人找下家太不方便,因此一般不会主动邀请同事坐自己的车。上班还好,目的点是一致的,下班的话,就会有要不要把同事送到家的迟疑。
当然,大家还有丝担忧,但都没有说出口来,就是万一在路上出点交通意外的话,这个责任就有点不明不白,害怕自己好心办坏事,没事时就得到一句口头谢谢,有事了可能会惹麻烦上身。媒体上已经有报道,同事坐顺风车下班,不幸两人出了意外身亡,家人还在悲痛之中,对方家人找上门来要求赔偿,让人傻了眼。
你自己还在时,出点伤害,估计绝大多数人是不会反去找人要赔偿的,便你不在了,有些家里人可不管道义,只想法律范围内最大化地要赔偿。良心值多少钱?没钱过生活了,谁还要面子。这是他们的逻辑,有时可能也有他们的苦衷和难处。
一个彭宇案,让中国的社会道德水准倒退了二十年,至今让人面对倒地的老人不敢勇敢地伸出手。如果遇到类似捎同事上下班发生意外要求赔偿时,希望我们的司法从业人员能慎重判决。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被我这么一梳理后,你还会捎同事上下班吗?是不是有点细思极恐?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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